5月18日下午,我校与东营仲裁委员会在主校区501会议室签订院委业务合作协议。东营仲裁办党组书记、主任薛在山、东营仲裁办党组成员、副主任张俊国、东营仲裁办调研员王建明,我校副院长赫正、教学科研处处长杨树林、副处长王贞及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有关领导参加仪式。仪式由文法与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薛德枢主持。

赫正致欢迎词,对薛在山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,感谢东营仲裁办对学校办学的支持,并对学校的办学模式、办学规模、人才培养基本情况等方面作了介绍。
东营仲裁办王建明调研员对双方合作的前期筹备情况作了说明。此次合作从动仪到签约,双方经历了4次会商,形成2个协议和3个项目的合作框架设想,期间得到了刘衍聪院长等校领导的大力支持。
东营仲裁办党组书记、主任薛在山在讲话中介绍了东营仲裁委员会的性质、职能和业务等基本情况,希望双方本着务实、互利的原则合作开展课题研究,加强人才交流培养,实现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,共同推进院委合作取得实实在在的丰硕成果。
赫正与张俊国代表双方在“院委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书”协议上签字,杨树林与张俊国代表双方在“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”协议上签字,赫正代表学校向张俊国授予实践教学基地铜牌。


此次签署合作协议,为双方长久合作奠定了基础,推动了我校法学专业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培养。